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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发布旅游从业人员“八不准”规定 碰“红线”将受重罚

来源:工人日报 | 2019年05月13日 11:16
工人日报 | 2019年05月13日 11:16
原标题:旅游从业者碰“红线”将受重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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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报讯(记者黄榆) 针对当地旅游业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,日前,云南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,正式发布《云南省旅游从业人员“八不准”规定》,要求全省各地严格贯彻执行。

  这“八不准”规定内容为:不准欺骗或者胁迫游客购物;不准拒绝受理游客退货换货;不准组织接待不合理低价游;不准诱骗推销不合理高消费;不准在景区及门口违规摆摊设点;不准向游客叫卖兜售商品和服务;不准擅自变更行程影响游览;不准签订虚假合同逃避监管。

  据介绍,对违反“八不准”的旅行社、旅游景区、旅游商品销售企业等涉旅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,将按照“依法依规、从严从重”的原则进行处理,直至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、取消从业资格;对违反“八不准”的涉黑涉恶案件,坚决深挖背后黑恶势力关系网,绝不姑息;对州市执行“八不准”落实不到位,当地旅游市场问题集中,秩序混乱,乱象突出并造成不良影响的,坚决启动问责程序,予以严肃处理。

  该《规定》的出台是“22条”《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》的延伸与深化。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、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书记、厅长和丽贵表示,实施旅游从业负面清单管理,一方面能有效根除“不合理低价游”,一方面能有效打破“以购养游”违法经营模式。

  据了解,2017年4月云南出台22条措施严厉整治旅游市场。两年以来成效显著,去年全省通过12301全国旅游投诉平台共受理旅游投诉780件,同比下降53%,接待海内外游客人次、旅游总收入同比分别上涨20%以上。

  数据表明,2017年至今,云南省各级各部门共查处涉旅案件3755件,罚没款1.3亿元,其中旅游部门查处涉旅案件756件,行政处罚金额1420.63万元。

  为保障《规定》顺利实施,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领导小组出台“六条措施”。在五一劳动节前,各州、市及长水机场全面推广“丽江经验”,全部建立起游客退货监理中心,方便游客退货、换货;全面建立涉旅企业、导游红黑榜制,推进诚信体系建设;加强旅游团队运营监督,推行旅游团队电子行程计划书,安装旅游客运车辆车载视频和卫星定位系统,对旅游团队运行轨迹和导游服务实施全过程监管;坚决依法管理,加大涉旅案件“行转刑”工作力度;强化旅游行业自律,依托旅游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,充分发挥其作用;开展评先奖励,对各州市开展“旅游革命”的情况和成效进行综合评估。

  和丽贵介绍,在重拳整治旅游市场秩序的同时,还将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,全面提升云南旅游“吃”“住”“行”“游”“购”“娱”的品质。

  这其中包括,在游客集中区域全面实施“明厨亮灶”工程,推动旅游重点县市区至少建成或启动建设1家五星级酒店,加快全省精品酒店和民宿客栈建设,规范旅游酒店客栈价格;提供更加经济、安全、便捷的线下出行服务网络,大力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标准化建设,加强机场、高铁、车站等旅游集散地的交通设施建设,打通主要景区的旅游专线,景区之间连接公路和旅游环线,解决旅游交通“最后一公里”的末梢问题。

  此外,还包括推动当地A级景区改造提升,创建一批国家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;在游客集中区域,规范建设一批综合购物中心、购物市场、购物街区,培育一批设施完善、诚信可靠、商品丰富、品质放心、消费安全、维权有效的购物经营主体;同时大力发展康养类、文化类、体育类、民族风情类旅游产品。

编辑:张欣远 责任编辑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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